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器械名称
25-羟基维生素D测定试剂盒(荧光免疫层析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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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证/备案号
苏械注准202524004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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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类别
第二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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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名称
无锡博慧斯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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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地址
无锡滨湖区马山梅梁路8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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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地址
无锡滨湖区马山梅梁路88号3号楼一楼,无锡滨湖区马山梅梁路136号二楼,无锡新吴区清源路18号太科园大学科技园530大厦11楼B、C、D区,CB01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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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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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公司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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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内容
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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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评/备案单位
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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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/备案日期
2025-03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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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期至
2030-03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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型号规格
型号:BF S11;规格:5人份/盒,10人份/盒,25人份/盒,50人份/盒,100人份/盒;质控品(选配):型号:BF C11;冻干型;规格1:水平1:0.5 mLx1,水平2:0.5 mLx1;规格2:水平1:0.5 mLx5,水平2:0.5 mLx5;规格3:水平1:0.5 mLx10,水平2:0.5 mLx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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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构及组成
由检测卡、样本稀释液、质控品(选配)组成。其中检测卡由试纸条和塑料卡壳组成;试纸条由样品垫、结合垫、硝酸纤维素膜、吸水纸、PVC板组成,其中结合垫上喷涂有荧光标记的兔源25-羟基维生素D抗体1 (5-100μg/mL),硝酸纤维素膜测试线和质控线上分别包被兔源25-羟基维生素D抗体2 (0.1-2mg/mL)和羊抗兔抗体 (0.1-2mg/mL)。样本稀释液为含有0.05%吐温20的0.05mol/L Tris缓冲液(pH 8.5±0.5)。校准曲线信息以二维码方式附于最小包装单元上,通过扫码方式录入,1张/盒。质控品包含两个浓度水平,每批次定值,值有批特异性,详见标签靶值信息。水平1由0.01mol/L磷酸盐缓冲液(pH7.2±0.2)、10%海藻糖、8-20ng/mL 25-羟基维生素D抗原(化学合成)组成;水平2由0.01mol/L磷酸盐缓冲液(pH7.2±0.2)、10%海藻糖、30-50ng/mL 25-羟基维生素D抗原(化学合成)组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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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范围
适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、血浆、全血、指尖血中25-羟基维生素D的浓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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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
试剂盒保存于2-30℃,有效期18个月,检测卡应在开封后30分钟内使用,样本稀释液开封即用。未开封的质控品保存于2-8℃,有效期18个月;复溶后的质控品在常温下(15-30℃)效期8小时,在2-8℃条件下效期24小时,未使用完的复溶液建议分装后于-18℃保存,效期30天,避免反复冻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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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
产品技术要求、说明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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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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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情况